农村宅基地嫁出的女儿有权继承吗
农村宅基地嫁出的女儿,从法律上讲,是没直接继承权的。这是由于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,而非个人财产,农民仅拥有用权,没所有权。
1.用权作为一种用权利,是不可以继承的,这与女儿是不是出嫁并无直接关系。因此,当爸爸妈妈过世后,其宅基地并不可以直接由已出嫁的女儿继承。
2.但值得注意的是,假如出嫁的女儿在爸爸妈妈过世时,其户口仍与爸爸妈妈在同一户口簿上,且家庭内无其他成员能续包土地,那样状况或许会有所不同,但这也并不是继承,而是涉及到土地续包的有关问题。
2、农村宅基地的规定
找法网提醒,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,主要遵循《民法典》的有关规定。
1.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,遗产的继承顺序为: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爸爸妈妈;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爸爸妈妈、外祖爸爸妈妈。
2.这里的子女,包含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然而,应该注意的是,宅基地并不是个人财产,因此并不直接适用上述继承规定。
3.《民法典》还规定了代位继承和丧偶儿媳、丧偶女婿的继承权,但这类规定同样不适用于宅基地的“继承”。